个人卖房协议书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宜宾县观音镇黄金街新桥路20-9号(敬请期待推出更好文章:wwW.),即观音镇计生办住宿楼五楼左边住房一套(建筑面积96.7平方米)出卖给乙方,并将与所出卖该房产的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同时出卖给乙方。
二、双方议定上述住房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贰拾捌万玖仟元整;即人民币小写289000.00元。
三、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伍万元整,即小写50000.00元。(后续款以收据为准)
四、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已交纳土地出让金)。
五、办理房产证手续所产生的有关税费由乙方承担,甲方提供有关资料.。
六、乙方支付首付款后,甲方即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有关房产过户手续,待房产过户到乙方名下之时,乙方应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余额。
七、甲方应在2014年9月交房给乙方;交房后乙方付清余款。
八、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该方应向对方加倍赔偿违约金。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卖方):(
住址:
乙方(买方):(
住址:
证明人:
印)身份证号:电话: 年月日 印)身份证号: 电话: 年月日
第二篇:《个人卖房协议书》修改好的
售房合同的协议书
卖方(甲方):
买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地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将自己的房屋及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房屋座落在云南文山斗南锰业股份有限公司家属曲五幢一单元四楼401室,房屋为砖混结构商品房,房屋在第 四层,面积为 66平方米。
第二条 该房地产土地所有权性质为集体所有土地;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获得。
第三条 房屋配套附属设施水、电、由甲方负责,室内装饰统一为水泥地面,墙壁为防水白色涂料,乙方对甲方上述转让的房地产具体情况已充分了解,自愿购买上述房地产。
第四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大写):四万四千 元整。甲、乙双方同意,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分两次将房款付给甲方。具体时间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年 月日内乙方交付贰万四千元;*年月日前把剩下两万元付清后;才把产权转移到乙方名下。
第五条 上述房地产风险责任自该房地产权利转移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六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及本地有关规定缴纳税、费。在上述房地产权利转移前未支付的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费及其它费用由乙方负责支付给甲方。
第七条 乙方在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乙方对该房地产有关联的公共部位、通道和设施使用享有相应的权益承担相应的义务,并应维护公共设施和公共利益。乙方确认上述受让房地产的业主公约,享有相应的权利和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八条 甲方保证在上述转让的房地产交接时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如上述房地产转让交接后发生交接前即存在的产权或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九条 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付款的,应按逾期未付款向甲方支付利息,利息自应付款之日起第二天至实际付款日止,利息按银行同期利率计算,逾期30天后,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之一处理。
一、乙方除应支付利息外,还应按逾期未付款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甲方有权通知乙方单方解除合同,甲方从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3%的违约金,余款返还给乙方,已付款不足违约金部分,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10日内向甲方支付,若乙
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乙方据实赔偿。
第十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未尽事宜,在不违反本合同原则的前提下,可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甲、乙双方订立的补充条款和补充协议及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义务清楚明白,并按本合同规定履行。
第十二条 本合同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四条如公司有任何变动,待付清余额后,由乙方独自承担,不得推卸给甲方。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三篇:个人卖房协议书
【个人卖房协议书】售房合同协议书
卖方(甲方):
买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地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将自己的房屋及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房屋座落在城关镇东刘楼行政村,房屋东边是空地,南邻胡同,北邻胡同,西邻陈宜先,房屋为砖混结构,房屋为二层楼房,长:13.5米,宽7.17米,面积为157.85平方。
第二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大写):50万元整。甲、乙双方同意,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一次将房款付给甲方。
第三条 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生效后,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外,甲方定于2014年2月25日将上述房地产交付乙方(以房产证交付为标志)。
第四条 上述房地产风险责任自该房地产权利转移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五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中间人一份。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中间人:(签章)
年月日
第四篇:个人卖房协议书
卖方(甲方):
买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地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将自己的房屋及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房屋座落在中间,房屋东边是,南邻,北邻,房屋为砖混结构,房屋为平房,长: 宽:,面积为。
第二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大写):元整。甲、乙双方同意,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一次将房款付给甲方。
第三条 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生效后,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外,甲方定于年 月 日将上述房地产交付乙方(以房产证交付为标志)。
第四条 上述房地产风险责任自该房地产权利转移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五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中间人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中间人:(签章)
年 月 日
第五篇:卖房协议书
卖房协议书
甲方(卖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买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房屋坐落在伊春区亲水小区号楼单元室,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及附属物总价款为人民币三十万元,甲方销售该房屋应具备合法的《房屋所有权证》,如买卖该房屋引发产权纠纷,概由甲方负责处理。
三、乙方在签定本合同时,支付订金元,搬走后付万元。
四、乙方支付首付款后,甲方即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有关房产过户手续,待房产过户到乙方名下之时,乙方应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余额。
五、办理房产证手续所产生的有关税费由乙方承担,如因甲方房产不是唯一住房或不超过五年而导致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甲方应在 前将该房产交付乙方;届时该房产应无任何担保、抵押、房产瑕疵,无人租住、使用;无欠账,如电话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入网费、有线电视费等。
七、如因欠贷款或其他原因引起产权证不能过户,甲方应退回订金和房款,终止此协议。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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