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中心党委《印发〈关于开展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中心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扎实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省委组织部《六条措施》,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规范党的建设工作程序,促进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制度化经常化,机关和党员作风明显转变,效能进一步提升,确保我中心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整治重点
1、切实解决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只安排、不行动,学习流于形式,不扎实、不深入,对应知应会内容掌握不全的问题。
2、切实解决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存在“家长制”、“一言堂”,重大事项、重要决策不上会研究,会议记录不规范的问题。
3、切实解决对创建“模范机关”安排部署不及时、措施不具体;对精神文明建设不重视、长期不开展创建活动的问题。
4、切实解决基层党组织设置不规范或存在“空白点”;党组织超期未及时推动换届、支委会班子不健全以及委员出现空缺未及时补选的问题。
5、切实解决党员发展不规范、对一些违反党纪的行为长期不采取组织措施或党纪处理、党费不足额收缴的问题。
6、切实解决对党员和党务干部教育培训不够的问题。
7、切实解决“三会一课”不规范、质量不高,主题党日长期不开展、活动主题不鲜明,党员领导干部不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的问题。
8、切实解决党建与业务工作“两张皮”,党组织和党员“两个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
三、实施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自7月份开始,12月底基本完成,具体分为三个步骤。
(一)检视问题(8月底前)。
聚焦整治重点,找准查实存在问题,对存在问题不遮掩、不回避,建立问题清单,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
(二)整改落实(10月底前)。
对照问题清单,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提出整改措施。并将整改措施和进展情况,以适当方式进行公开,接受监督,切实让党员、群众感到新气象、看到新变化。
(三)建章立制(12月底前)。
及时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的经验做法,完善制度措施,形成长效机制。
四、整治要求
专项整治工作在中心党支部统一领导下开展,党支部负责人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组织查摆问题,主持制定整改措施,全力推动整改落实,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