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妇联:
根据文件要求,积极开展调研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妇委会设置情况
于2015年成立妇女委员会,设有妇委会主任1名,副主任1名,妇女委员5名,2018年对委员进行微调补选,但未开展换届选举。截止目前为止,妇委会尚未出台制度,但出台了《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职责》,明确妇委会成员职责。
二、妇委会工作情况
自成立以来,妇委会组织开展了“三·八”国际妇女节主题活动、“六·一”国际儿童节亲子活动等系列主题活动,通过积极与地方单位开展联谊活动、组织志愿服务等方式,切实发挥妇女组织作用,丰富妇女文体活动。同时,制定教育计划,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学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政策法规,教育引导妇女同志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着力提升妇女同志政治素养。
由于我单位工作地点分散,人员无法集中,致使工作开展较为不便。另外,与地方部门妇女组织交流较少,工作方法较为单一。
三、妇委会发挥作用情况
积极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妇女同志法制教育;参与、指导创建巾帼文明岗、最美家庭、文明家庭、“五好”家庭等,引导妇女同志积极向上;利用座谈会、交流会等形式及时了解掌握妇女同志的思想动态、家庭困难等,认真做好释疑解惑、排忧解难工作;挖掘身边典型,利用微信平台,宣传妇女工作和先进典型。
建议地区妇联继续发挥组织和指导作用,进一步加强各部门妇女组织经验交流,切实提升妇女组织在掌握妇女思想动态、维护妇女权益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