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发挥宗教界代表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切实增强宗教教职人员的综合素质,进一步推进宗教活动场所的规范化管理,维护宗教和睦和社会和谐稳定,按照国家宗教局《关于开展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的意见》和省、市宗教局的有关要求,我县结合实际,从加强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制度建设、道风建设、队伍建设、环境建设、民主管理等方面开展了“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创建目标。为了进一步推进全县各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切实加强对“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成立了有宗教局干部、重点乡镇分管领导、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同时督促各乡镇、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都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讨论印发了《关于开展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和以“爱国爱教、知法守法、团结稳定、活动有序、教风端正、管理规范、安全整洁、服务社会”为主要内容的“和谐寺观教堂”创建目标、方法步骤及具体要求,制定下发了创建和谐寺观教堂的八项标准,并根据市局的有关要求和工作部署,及时组织召开了有民族宗教干部、重点乡镇分管领导、宗教团体、宗教场所负责人参加的动员会议,对开展创建活动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为推动创建活动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创建活动氛围。舆论宣传是做好创建活动的前提。为此,我局把宣传发动工作贯穿于创建活动的全过程,通过层层组织召开动员会、向有关乡镇和宗教活动场所发放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基本标准、《建设“和谐寺观教堂”倡议书》、《宗教事务条例》、《民族宗教政策100问》、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公民道德规范、八荣八耻、四个维护等宣传资料、书写宣传专栏、张贴宣传标语等方式,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且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让教职人员和信教公民在耳濡目染、潜移默化中受到宣传教育,提高了活动的知晓率、覆盖面和参与度,营造了创建 “和谐寺观教堂”的浓厚氛围。据统计,在宣传教育活动中,全县宗教界共举办以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12场次,印发宣传资料500多份,举办学习动员培训会5场次。
三、健全规章制度,提供机制保障。一是大力推广民主管理建设的成功经验,积极组织开展创建活动。指导各宗教活动场所进一步建立健全了财务、治安、消防、文物保护、卫生防疫等各项管理制度和会议记录、学习记录、寺务财务公开记录、民主管理组织花名册等各种台帐。二是督促宗教活动场所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开展宗教活动,不断提高依法管理水平。三是把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班子民主作风建设作为创建活动的重点,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场所民主管理组织,使宗教活动场所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在宗教场所内实现了管理民主、决策科学、关系和谐目标。
四、突出和谐主题、调排化解矛盾纠纷。把排查化解宗教领域矛盾纠纷,维护宗教和谐稳定作为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的重要抓手,及时召开会议,专题安排部署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定印发了《民族宗教领域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工作安排意见》、《宗教领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安排意见》,进一步健全完善了预防和处置民族宗教领域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同时,组织和引导各宗教活动场所本着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的原则,通过采取召开座谈会,走访了解情况、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等措施,妥善解决了聚居区公厕收费、清真寺阿訇子女上学难等问题,把问题解决在了萌芽状态。在此基础上,认真落实“月排查、零报告”制度,做到了有事报情况,无事报平安。各寺观教堂把安全管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积极开展安全管理和法制教育,不断健全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切实消除了火灾事故的隐患。同时,在大型佛事活动日加强治安管理,及时协调公安、交通、消防、工商等有关部门维护活动秩序,确保了宗教活动的正常开展,保障了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围绕重要时期敏感节点,认真组织,做好了民族宗教领域的维稳工作。通过各项制度和《意见》的深入贯彻落实,及时化解了一些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效的预防了民族宗教领域的各类矛盾纠纷和因民族宗教问题引发的越级上访、群体性上访事件及治安、刑事案件,保持了全县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
五、强化环境建设,营造和谐氛围。在创建活动中,各寺观教堂都认真对照创建方案中“环境优美”的要求,以“绿化、硬化、美化、净化”为目标,切实加强了场所的基础工作和环境建设,大部分活动场所都对院落进行了绿化、硬化和美化,做到了环境优美整洁,面貌焕然一新。如:xx寺积极协调云杉、园柏、等苗木xxx多株、水泥xxx多吨,地砖xxx多块,对院落进行了绿化、硬化;xxxx寺积极筹募资金xxx万多元,对寺院大殿进行了装修,切实改善了寺院的面貌,营造了良好环境氛围,提升了宗教场所的旅游品位。
六、开展慈善活动、服务奉献社会。各宗教活动场所在创建活动中,以“开展慈善救助,服务奉献社会”为遵旨,发扬宗教慈悲奉献、济世利民、关爱他人、回报社会的情怀和传统,大力开展了慈善募捐救助活动。如:xxxx寺募集来xx多件价值xxx万元的衣物,在今年春节期间,将首批xxx件、价值xxx万多元的新棉衣送到了两个中心敬老院五保老人手中。5月份,又将剩余的xxx件衣服分别捐助到xxx村的困难群众、残疾、孤寡老人和xxxx小学困难学生的手中。xx寺积极募集xxx多件、价值xx万多元的衣物,将xx多件衣物送到了xxx村xxx多户群众手中,同时在寺院资金十分紧张的情况下,筹措资金xxxx元对该村小学xx名困难学生进行了资助,得到了当地干部群众和学生的一致好评。通过引导宗教界积极开展帮扶济困救助活动,大力兴办社会慈善事业,营造了良好的社会影响,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七、落实考核考评制度,完善长效监管机制。为了推进“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全面、准确、客观地考评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工作实效,我局按照省宗教局制定的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考评办法,结合我县宗教工作实际,讨论制定下发了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考评标准,并成立了有宗教局分管领导任组长,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民主管理组织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活动考核考评领导小组,对各寺观教堂的创建活动进行了全面的考核考评。经考核考评,我县x个被考评的宗教场所中,达到优秀标准的x个,良好标准的x个,合格标准的x个。同时,在考核考评中,通过了解、检查、座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指导,限期进行整改。做到了创建前宣传引导、创建中跟踪服务,创建后动态监管,常抓不懈,常创常新,在工作实践中完善长效机制,不断发现创建中的先进典型,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相互补充,相互促进,形成互动机制,努力营造了比、学、赶、超的深厚氛围。
通过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进一步统一了宗教教职人员的思想认识,消除了不和谐因素,激发了争先创优意识,增强了宗教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能力,提升了宗教场所整体管理水平,推进了全县宗教管理工作规范化建设,确保了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为我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快速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总结我县“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宣传发动工作不够深入,部分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思想认识不够到位;二是创建活动工作进展不够平衡,个别宗教活动场所对创建活动抓的不实不细;三是创建工作总体水平不高。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指导督促各宗教活动场所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各项管理制度,抓好创建工作任务落实,全面提升创建水平,努力营造宗教和顺、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为推动我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