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升服务水平,做好资产管理工作
回收报废资产6个批次,共5286台(件),原值78672187.36元,审核仪器设备增值业务41笔,总价值2638646.26元,审核离校人员68人次,审核资产外携使用审批73笔,总价值13541997.61元。
二.按时完成资产和财务数据对接工作
1)按月完成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工作,并将相关结果与校财务、后勤集团和校医院进行相应账目处理
2)按照工信部财务司的要求,按月完成资产报表的上报工作。
三.预决算管理工作
1)根据工信部要求,完成《2019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的数据统计、填报及资产分析报告上报工作。
2)根据工信部要求,完成《2019年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年度决算报表》的数据统计、填报以及资产报表分析报告上报工作。
3)按照财政部的要求,完成一校三区2021年设备和车辆购置的汇总及上报工作。
四.上级管理部门报表统计工作
1)按照工信部要求,汇总各部门提供的材料完成2019年度国有资产管理评价打分和编制自查自评工作的报告工作。
2)按照工信部要求,开展2019年度部属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并完成表格的填写和佐证材料的补充。
3)按照工信部的要求,完成2020年工信部部属高校教育信息统计工作。
4)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完成2020年度《高等教育事业基层统计报表》工作。
5)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完成2020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工作。
6)按照财政部的要求,完成一校三区2021年设备和车辆购置的汇总及上报工作。
7)按照工信部要求,完善 2016 年度固定资产清查结果批复的盘盈资产数据,完成《哈尔滨工业大学关于 2016 年度中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损溢、资金挂账核实申请的报告》,按时上报相关材料。
8)根据科工院《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现场审查项目及评价标准》要求,完成装备承制资格审查相关资产材料准备和现场材料审核工作。
9)在以往资产盘点的基础上,与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完成资产清查盘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