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路灯在建工程、各类工作场所和路灯运行设施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行业安全监管责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使我处安全生产始终保持稳定,确保各项生产任务安全正常运行。
二、确定安全隐患排查范围
1、照明设施线路和高低压配电系统安全性。
2、灯杆灯具完好性及连接可靠性
3、照明设施防倾覆垮塌、防高空坠落。
4、安全生产制度落实的情况。
三、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领导组织
我处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坚持安全发展观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组织成立了以分管安全负责人为组长,处专职安全员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并对此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认真部署,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意识,调动上上下下、方方面面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切实做到不走过场,严密排查,全面覆盖,不留死角,排查出的问题即时整改,不出纰漏,不出事故。
四、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并及时处理
1、照明设施线路和高低压配电系统无问题。
2、灯杆灯具完好性及连接可靠性的排查情况:有部分路灯灯门缺失、破损,已维修到位。
3、照明设施无倾覆垮塌、高空坠落情况。
4、安全生产制度落实情况:主要对处维建班和工程队伍落实安全制度、文明施工和安全施工的情况进行了检查、督促和总结。经检查,在施工过程中,能够按照所里的要求,安放警示锥、佩戴安全帽和使用防护用具,各类安全员能够到施工现场,随时掌握和处理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情况。
通过这次安全隐患大排查,明确了开展安全工作的思路,全体职工的安全意识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提高,履行安全规定更加自觉。下一步我处将完善各类设施、场所的安全措施,使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形成常态化,建立每半年进行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