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学校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打赢防汛抗洪战役,切实加强学校汛期安全管理,确保广大师生人身和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发生校舍坍塌、透水、人身触电、雷击、溺水及道路交通等事故,按照汛期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要求,为进一步推进“平安校园”建设,确保学校财产安全及师生生命安全,现就加强汛期学校安全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领导,落实安全责任
要进一步增强做好汛期学校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牢固树立“珍爱生命,安全第一”的思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成立汛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汛期安全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汛期案例工作领导办公室,由龙晓负责具体办公。
二、强化教育,提高防范能力
开展汛期安全教育。要通过班(队)会、专题报告、校园媒体等多种形式进行教育,并以典型事例警示学生,切实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要对学生游泳、防洪水、防雷击、防山体滑坡、防泥石流、防冰雹等汛期安全提出具体要求。切实做好防控工作,做好学生上学回家的护送工作,确保师生安全,防止群体性事件,防范学校及周边洪灾和地灾的发生。
2、预案在先,适时演练。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汛、防震、防火、防意外伤害、防地质自然灾害等各种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师生进行逃生演练,提高师生防灾自救能力。一旦发生事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把损失降到最小,使事件及时、妥善处理。
三、排查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1、由学校安保主任龙占波同志负责加强重点防汛部位的监控,时刻关注每天的气象预报,要主动与国土部门配合,严密监控本辖区内排查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加强监测,密切关注学校及周边地质情况的变化,特别是因汛期暴雨诱发易滑坡的不稳定山体,要及时组织搬迁、避让,防止人员伤亡;要进一步做好学校的护坡、挡土墙、围墙等建筑物及在建工程的排查和监控工作,一旦发现危房,要立即撤离人员,予以封闭。
3、加强对灾害天气的应急处置。一旦出现灾害性天气,特别是出现暴雨、洪水、地质灾害等,要严格按照学校防汛和防地质灾害预案,及时采取措施,确保师生生命安全。教学活动期间突降暴雨时,学校可采取停课等临时措施,同时及时上报镇政府及教科体局,并告知学生家长。对因暴雨而滞留学校的学生,要妥善安置好生活,安排人员陪护,避免学生因暴雨期间上学、放学发生安全事故。未及时通知学生的,要预测学生在上学路上会碰到的危险路段,安排人员前往进行疏散。各寄宿制学校、幼儿园要加强对住宿学生、幼儿的管理,同时密切关注降雨量的变化,危及校舍和学生安全时,必须妥善组织学生疏散到安全地带。
四、加强值班,强化责任追究
加强汛期安全值班工作,明确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确保在岗到位。要坚持汛期全天候值班和昼夜巡查制度,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24小时开机,保证信息渠道畅通,随时掌握和迅速处理情况。各学校一旦出现险情,要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凡因麻痹大意,玩忽职守,造成责任事故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